8月10日,6名游客在海珠湖公園涼亭內躲雨時被雷電擊中,3人受傷,其中一男子黃某傷勢嚴重。昨日,黃某被轉院治療,家屬們表示決定捐獻其器官。同時,代理律師稱,已向法院提起訴訟,向公園管理方索賠。
前日,暴雨中的海珠濕地發生雷擊傷人事件。不到一月,同一片區域出現兩次雷擊傷人事件,有市民問可否加裝防雷塔。但防雷專家表示,裝防雷塔性價比低,學會防范更重要。
關注點1
重傷者
家屬
決定捐獻黃某器官
8月10日遭雷擊后,游客黃某傷勢嚴重,一度心跳停止,經搶救后一直在解放軍421醫院ICU治療。此前醫生稱,由于一直沒有呼吸,患者基本可以判定為腦死亡。
昨日下午2時許,一輛轉院的救護車停在醫院外科大樓外,醫護人員將高危病人黃某轉到廣東省中醫院做進一步檢查治療。負責轉院的工作人員稱,“我們會做一個系統的專業生命鑒定。”421醫院ICU黃醫生稱,黃某的病情一直在走下坡路,情況非常危險。“他的家屬也知道情況。他們提出做器官捐獻,所以現在轉院去做最終鑒定,我們這里做不了。”
隨后記者在一樓見到黃某的妻子陳女士。她面容憔悴,有大塊的黑眼圈,虛弱地靠在墻壁上說:“我知道結果會是怎么樣,但是我還是面對不了。”
談及捐獻器官,黃某的堂哥黃先生稱,弟弟住院期間花了20多萬元醫藥費,家人、朋友以及社會好心人都趕來捐錢幫忙,此前治療缺血小板,不少人還來捐血。雖然遭遇飛來橫禍,但這些熱心的舉動給了他們不少溫暖?,F在他們深知黃某的病情,決定以捐獻器官的形式回報社會。陳女士也說:“好多人捐錢、捐血,我們也要回報社會的好心。”
律師
管理方買了公眾責任險
由于事發后無人擔責和賠償,經法律援助,黃某的家人請了律師,走司法途徑。作為此案的代理律師,廣東穗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淑箐稱,案件的相關材料證據已提交法院,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。由于海珠湖公園不是民事主體,因此本案的被告是海珠濕地維護中心,而第三方則是其投保的保險公司。
“我們已經核查了,他們買了公眾責任險,限額是80萬元。”林淑箐稱,管理方為意外事件投了保,根據此案目前的情況,園方肯定有責任,至于責任大小要看法院最終的調查結果。“賠償多少要根據過錯大小來定,也就是說保險賠多少,園方又負責多少?”林淑箐強調,公園管理方應該按照意外保險作出相應賠償。
關注點2
出事涼亭
管理方
請勿在“臨時建筑”逗留
8月28日,記者回訪涉事海珠湖公園時發現,出事涼亭并未修繕,而園區內幾乎所有涼亭都貼上了“雷雨天氣請勿在此停留”的字樣。遮陽避雨的建筑卻不給人躲雨,此舉也一度遭遇公眾質疑。園方回應稱,涼亭主要作為景觀使用,為安全起見不建議市民在雷雨時進入涼亭。
昨日下午,記者再次來到園內查看,發現受損涼亭大體上已修復完,爆裂的木質工藝雕花玻璃已被清理干凈,窗戶換上新的玻璃,除了屋頂上被擊碎的瓦片外,涼亭已難尋當日被雷劈過的痕跡。
除了“雷雨天氣請勿在此停留”的告示依然存在,園區中還不時插播“請游客在雷雨及大風天氣切勿逗留在臨時建筑”的廣播,但在涼亭的周邊都難以看到顯眼的“臨時建筑”標志。對此,不少游客表示并沒有在意。市民丁小姐笑著說:“你不說我還真沒注意,這個臨時建筑還真不知道啥意思。”
到底什么是臨時建筑?海珠湖公園管理方一工作人員稱,即簡陋、木式的涼亭等建筑。“就是那些有隱患的建筑。”工作人員還表示,為避免雨雪天氣發生意外事件,對于園區內涼亭的改造、調整方案也正在創建中,未來會有相應的措施。
專家
安裝防雷塔性價比不高
雷擊事件本就駭人,但海珠濕地公園區域卻在一個月內發生兩起,有市民提出,這里是不是可以安裝防雷塔來規避風險。市民李先生說:“裝了防雷塔,是不是就把雷電吸走或者引開了呢?這樣會不會更安全?”
對此,廣州市氣象局防雷專家徐工稱,此舉既不劃算也意義不大。一座3~4米的防雷塔成本在10萬元左右,而其保護半徑不超過50米,按照海珠濕地的面積來安裝,成本實在太大。“這么大一筆錢,不是說投就能投的,而且裝了也并不代表就絕對安全。”徐工稱,對于3000安的雷電流,防雷塔可以規避危險,但對于低于3000安的雷電流,可能會出現繞擊的危險。他認為,雷擊是小概率事件,用大筆資金去防范,有些不劃算,“還不如用這些錢加強宣傳教育”。
統計數據顯示,十年前全省每年因雷擊造成傷亡的人數在70到80人,廣州市則是10人左右,經過這些年的宣傳教育與普及,這一數字大幅度降低。徐工介紹,“現在全省每年30人左右,廣州市是2.6人。”因此,他認為,告訴市民如何判斷危險、躲避危險,比大手筆建防雷塔防范一件極小概率的事情,更有意義。
原標題:男子涼亭內避雨遭雷劈身亡 家屬起訴涼亭管理方
原標題:男子涼亭內避雨遭雷劈身亡 家屬起訴涼亭管理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