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
交1.6萬服務費找對象 “保成”未成
王女士起訴稱,2013年10月14日,她到安貞西里附近的北京市世紀之約信息咨詢中心世紀牽 手分部,想要找個適合的對象。該公司總經理張某以服務老師的身份收了她1萬元服務費。張某告訴她,雖然她收的服務費比其他人收的高,“但我的人員庫里人 多,優秀的人都在我那兒,其他服務老師一般接觸不到。”
王女士說,在填寫“對方條件”時,她只寫了未婚、本科以上,“想多寫點,但張某不讓寫了。結果 我見了第二個人后,張某就說,我這個年齡要找離異未育的或者未婚的,不好找。2014年1月,張某又讓我交了6000元,說可以升級成VIP會員,有條件 好的42歲的未婚公務員可以介紹給我,終身保成功。如果不交錢,就沒人可以介紹了。”
王女士說她交完6000元錢后,張某一個人也沒為她安排約見,她要求退錢被拒。“直到今年3月,該公司通知我去見面人。張某只為我服務了一個月,就讓其他老師為我服務。我見的人沒有見過第二面的,我曾發微信詢問見過面的男士,他們回答說一天要見3個人,我只是配角。”
現場
雙方和解 被告賠6000元原告撤訴
該案原本定于上午9時開庭,但雙方私下和解,被告賠付王女士6000元,原告撤訴。
法制晚報記者了解到,此前雙方都申請不公開開庭審理,但因不符合條件被法院駁回。
承辦法官介紹,第一次開庭時,王女士及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應訴,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。
王女士說,張某說交1萬元,就有七八十位男士符合她的條件,可以每周安排見一個,“我才同意簽合同。但是跟我約會的人,見我之前已經見了不少于兩位女性,見我時已經打蔫了,沒說幾句話就自己玩起手機。”
被告公司辯稱,這種服務沒法明確每月或者每年介紹幾個,談不成的再繼續介紹,有人可能一年介紹兩三個,有人可能一年介紹十幾個,因人而異。“我們有時會一次給介紹兩三個,因為會員會提出這種要求,希望一次能多見幾個,但具體見面順序需要考慮雙方的時間。”
據法院調查發現,被告公司有數據庫,從1萬元到五萬元分幾個級別。王女士交1萬元,她就只有權利約見會費1萬元以下的人,會費1萬元以上的會員信息,她只能看到相關信息,看不到對方的聯系方式。
庭前探訪
收費沒標準 配對難度越大收費越高
昨天下午,記者在北京企業信用信息網上查詢到,被告公司仍在營業。該公司2005年9月成立,至今已十余年了,曾在2014年4月9日被朝陽工商分局以未經登記擅自使用企業集團名稱做出行政處罰,罰金1萬元。
隨后,法制晚報(法晚微信ID:fzwb_52165216)記者來到位于安貞西里的世紀之約信息咨詢公司牽手分部,要求見該店總經理張某,工作人員稱張某開會,先后安排兩名服務老師與記者交談。
提到收取“紅娘”服務費,一位老師表示,“收多少、怎么收,一看需求者自身條件、擇偶要求是什么,難度越大收費越高,沒有一個固定的范圍。”
當記者詢問成功率有多少、若找不到對象是否退費時,該公司工作人員沒有明確答復,但她一再強調,“如果自身條件不好,還想找好對象,我們不會接收。曾經有個30多歲收廢品的離異女顧客,就希望找個人改變命運,堅持找大款,說收多少錢隨便公司要, 像這樣不切實際的顧客我們不會收。”
原標題:41歲剩女花一萬六脫單未果 告婚介公司獲賠6000